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分工方案(讨论稿)
发布人:谢军  发布时间:2020-06-04   浏览次数:449

根据学院各实验室现状和使用要求,实验中心对实验室进行了功能分类。为确保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、科研及开放等活动正常运行,并力争做到实验室管理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常规化,充分发挥实验平台应有的作用,现对实验室管理进行重新调整和分工,具体方案如下:

1按照实验室性质分为:科研实验室、基础实验室、专业实验室、公共实验室。

2 根据18-19学年的实验课程及人时数统计数据,对各实验室周课时和工作量进行了量化。具体计算公式为:

周课时= 总人时数/(36*2040)

周工作量= 周课时/4

公式中:一学年按照36周计算,机房按40人计算,其他按20人计算。

        管理工作量大约按照4:1,即:周4课时计1课时工作量。

12两条详细数据见附件118-19学年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上课情况表”)

3、根据校人事处“南京晓庄学院实验人员编制计算办法”,及往年实验中心申请的机动编制R4给予实验室编制补助情况

    1实验中心实验员主要分工管理“基础实验室”和“公共实验室”,总工作量约为42课时/周;为保证实验员充分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,原则上实验员教学工作量不超过8课时。

    2“科研实验室”和“专业实验室”总工作量约为28课时/周,将由学院和实验中心面向全院教师(特别是专业和科研实验室相关教师)征聘,并按照实际承担工作量进行相应减免。

    3实验室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,如:建设管理、制度管理、教学管理(教学安排、各类数据等)、资产管理、材料管理、耗材购置、平台管理等,均由实验中心内部分工。

    4学科竞赛、专业社团、各类项目建设和开放等相关管理,实验中心将配合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,按照组织架构进行针对性的统筹分工。

4关于分工的几点说明

    1以上分工相关数据及管理任务,可根据每年实际任务进行量化调整。

    2实验室岗位责任、管理及安全等参照实验中心相关文件执行。(相关文件见附件2

    3如有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责任或造成一定事故的,实验中心、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确认后,责任人除承担相应责任,实验中心有权对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重新调整。

    本分工方案(讨论稿)由实验中心制定,如有问题或未尽事宜,经讨论和学院指示后即行修整、定稿。

电子工程学院

实验中心

202047

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分工情况表2020.5.14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