氢气瓶使用规范
发布人:谢军  发布时间:2020-06-04   浏览次数:646

1.      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和充装许可证的企业合格产品。

2.      氢气瓶储存于阴凉、通风处,温度不宜超过30摄氏度,原理火种、热源、防止阳光直射。与氧气、氧化剂等分开存放。切忌混合存储,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搬运和使用时轻装轻卸,禁止敲击、碰撞。

3.      安装单独的通风与报警装置,与其他易燃、易爆、可燃物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和气瓶间距不小于8米。

4.      要设有固定氢气瓶的支架,阀门或减压阀泄漏时,不得继续使用。瓶内气体严谨用尽,应保留0.05兆帕以上的余压。

5.      若氢气泄漏或者着火,应立即切断气源。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,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。可能的话冷却气瓶将气瓶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氢火焰不易察觉,救护人员要防止外露皮肤烧伤。